关于民俗文物
徐艺乙
何谓"民俗文物",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恐怕是似是而非的。就是专业人员或许也很难从学科的角度进行解释。因为长期以来,在传统的物质文化研究中,民俗文物研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然而,若是仅从字面上来理解,民俗文物与民俗学和文物学应该是有点关系的。
其实,民俗文物与民俗学和文物学又何止是"有点关系"?
若是从学科的归属来看,民俗文物系文物的一类。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之"文物"条中,论述到近现代文物时,将民俗文物与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同列,认为"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遗迹和遗物。其范围很广,包括衣食住行、生产、信仰、节日活动等各方面,涉及全部的社会生活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又反映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民俗文物作为不同风俗的代表性实物,可使人们了解到一个民族或本民族某个地区风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了解到这些民俗现象怎样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⑴但在此前后出版的、中国大陆仅有的两本关于文物学的专著中,对于民俗文物和民俗类的文物只是在讨论分类法时指出大概⑵,而未列章节作专门的讨论。
要是追溯民俗文物研究的起源,则应当承认:民俗文物研究是在20世纪初随着中国民俗学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在中国民俗学事业的初期,"征集关于风俗之器物,筹设一风俗博物馆" ⑶就被成立于1923年的北京大学风俗调查会列入工作计划。随后,在"十三(1924)年一月中,曾征集各地的新年风俗物品(如神祗、年画之类)......共二八六件。"⑷因为"风俗调查的事业,除记述以外,要从物品的搜罗作起;然后才能得到好的材料来研究。"⑸而后,由于受到国外民俗学理论的影响和认识上的偏差,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民俗学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民俗文物的研究和学科建设却一直停滞不前,处于从属于民俗学的微弱地位。近20年来,在艺术理论工作者的努力下,作为民俗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工艺和民间美术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举办了多个展览,出版了画册和专著,为进一步地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在民俗文物的理论研究领域,却普遍存在着贴(民俗)标签的倾向,个案研究多,概貌研究少;文献研究多,田野调查少。而且,多数文章都没有从民俗文物自身的特质出发进行研究,言之无物,缺乏辩证性和系统性。在后来出版的一系列的研究论著中,也未见再将民俗文物的问题单独提出来讨论。即就是在新版的《民俗学概论》⑹中,也只是将与之有关的内容分散到各相关章节中进行讨论。
由此可见,与其他相关学科相比较,民俗文物研究的学科建设数十年来均未得到相应的发展,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传统的民俗学认为,"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状,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网和渔叉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或房屋的建筑术,而是施工时的祭祀以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社会生活。"⑺长期以来,这样的观点曾左右着民俗学理论研究的方向。而在文物博物馆的基础工作、尤其是文物学的研究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就其倾向来说,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重视了古代的,而忽视了近代、现代的;重视了中原地区的,而忽视了边远地区的;重视了汉民族的,而忽视了少数民族的;重视了经济价值高的,而忽视了经济价值低的;重视了皇公贵族的,而忽视了民族民间的。虽然这些问题的成因较为复杂,但却反映了文物学理论研究发展之不平衡。
相对滞后的民俗文物研究,弱化了社会对民俗文物的意识,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近代以来的工业化的推进,使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产生了变化,这样的变化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积累是巨大的。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富裕了起来的人们以毫不犹豫的心态接受着新生事物(包括用品器具等),以求最大限度地去适应飞速发展变化着的生活方式,这是社会发展之必然。同时,大量曾经为人们的社会生活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各式用品和器具等的民俗文物,与旧有的生活方式一同被留在了过去了的历史中。而国内外古董商贩的带有掠夺性的"铲地皮"⑻式的收购,在客观上加速了原先处于自然生态中的民俗文物的流失和消亡,严重地破坏了民族民间文化的生态体系。据报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一个任教于香港某大学的法国人白乐诗,长年到黔东南收购民族工艺品及民族文物,最后发展到干脆在当地买了一套商品房,雇了一个苗族退休教师为其专门从事此项活动,每年均要清点打包、往外发运一两次,因而曾被黔东南州下属一个县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直到1999年,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竟在其所购商品房内找到了满满一屋的民族工艺品。"⑼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
面对当前民俗文物管理的无序状态,社会各方面迫切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组织力量迅速地对流散的民俗文物进行调查、收集和抢救。而从事民间文化和文物工作的专业人员,也希望能够拓展知识面,并在理论上有所提高,以期在民俗文物的业务工作中有所作为。因此,构建和完善独立的民俗文物学科、并通过实践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理论,便成为民间文化和文物工作者在近期内的重要任务。
构建具有独立体系的民俗文物理论,要充分注意其"物质"的特性,这样才能广泛汲取多个学科的研究成果。因为,"无论是研究民族文物、民俗文物,还是研究民间美术和传统工艺,都是围绕着特定的对象----"物"来进行的,只是因研究的角度不一,取舍的标准各异而已。" ⑽之所以为样说,是因为"作为'物'的民族文物、民俗文物、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等等,虽然名称不同,但从其基本特征来看,至少有如下几点是相同的:1、是各民族群众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创造的;2、有着一定的历史并仍在民间广为流传着的;3、有着鲜明的民族或地域的特征的;4、有着文化的或科学的典型意义的。"⑾
随着现代化意义的不断更新和拓展,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升华之中,民俗文物以及其所包含着的丰富的文化因素正在被愈来愈多的人们所注意,并且被众多的研究者视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加以研究。近年来,有着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们围绕着"物"所进行的民族的、历史的、民俗的、艺术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对于构建民俗文物的理论框架将是有好处的。
应该认识到:在当代,对民俗文物的研究不仅仅是文化传统的积累,还应该"与时俱进",为新时代的新创造提供智慧的经验,这也是时代的要求。事实证明,以民俗文物为代表的中国人的传统造物是科学的、艺术的,更是智慧的。而由众多的民俗文物所体现着的"格物致用"、"因材施艺"、"以质求量"、"文质彬彬"等的造物文化的经验,与现代世界的设计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谋而合的,许多有见识的学者和艺术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在进行民俗文物研究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历史、考古、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学术动态和成果,这将有助于我们对问题的深入。
注释:
1. 《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第585页,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2. 参见李晓东著《中国文物学概论》(河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09页之"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不同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实物。它的范围很广,涉及到全部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它既反映社会经济活动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又反映社会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一事一物,可表现生活习俗、文化风尚。因此,它对于了解各地人民习俗的发展、变化和社会生活及文化状况,都是十分重要的实物资料。" 和吴诗池著《文物学概论》(上海市: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5月)第39----40页之"民俗类 此类文物系指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的实物。其范围较为广泛,它涉及社会生活和文化、娱乐的各个领域。如中国婚姻嫁娶用的轿、裹脚妇人穿的三寸金莲鞋、吸烟用的鼻烟壶、水烟斗、民族服饰、民间工艺品,等等。"
3. 参见《研究所国学门风俗调查会开会记事》,《歌谣周刊》第58期,1924年6月8日。
4. 参见容肇祖《北大歌谣研究会及风俗调查会的经过》,《民俗》第15--18期,1928年5月。
5. 见北京大学《国学门周刊》第二十三期《征集各地关于旧历新年风俗物品之说明》,1926年。
6. 钟敬文主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7. [英] 查·索·博尔尼著、程德琪 贺哈定 邹明诚 乐英翻译:《民俗学手册》第1页,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
8. 参见徐艺乙:《从"铲地皮"说起》,《装饰》杂志1999年第3期第3页。
9. 参见谢念:《民族文物谁来保护》,《中国青年报》2001年11月23日。
10.11.参见徐艺乙:《为新的创造提供智慧》,《装饰》杂志1998年第1期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