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举行立法听证会
聚焦烟花爆竹“限放”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14日下午2时召开,16位听证代表代表不同市民群体在听证会上阐述各自的观点。
由于《草案》已多次公开征集意见,并经过初审,目前赞成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放改为限放的意见,已经在公众中占绝大多数,因此,听证会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草案》中对燃放范围和时间的限制,即:《草案》第十条第一款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第十条第二款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讨论焦点一
燃放时间该不该缩短?
《草案》规定:限放区每年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大多数代表对《草案》中燃放时间的规定持异议,认为应该缩短燃放时间,改为农历除夕至初五和正月十五,甚至更短。这样既照顾了大家的习惯,也便于管理。
有代表认为,全天候没有节制的燃放严重扰民,黄海代表建议除夕可以24小时燃放,其他日期晚21时至次日9时禁放,以保证非燃放者的休息权。
另外,《草案》还规定: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对此规定,有几位代表建议对节日和庆典的范围作出更细致界定。
讨论焦点二
禁止燃放地点该不该扩大?
《草案》规定五环内为限放区域,五环外允许燃放。大多数代表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妥。
黄海代表认为,对一个城市进行地域性限制燃放,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等,北京市的发展偏向北部地区,北五环已经逐渐形成人口比较密集的居住区,南五环却地广人稀,据此作出地域限制没有道理。谭家骥代表建议在限放区的划定上,南应以四环为界,东、西、北应以五环为界。康喜全代表则认为地点限制应该以六环为宜,因为清河、通州、石景山等地都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还要发展。
金业钦代表认为对五环路以外的国家、集体财产以及公民人身安全的忽视,会构成歧视。他建议将整个北京市地区划为限制燃放区,节日或重大庆典由北京市政府划定燃放区和禁放区,规定具体的范围和要求。
“解禁”历程
立法步调与民意基本一致
据听证会主持人应松年介绍,北京烟花爆竹“禁改限”立法听证会的两个听证事项是在广泛征求市民、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是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
北京市人大原本今年没有“禁改限”这一立法计划,因为百姓的呼声和关注,市人大才“大开绿灯”。“禁放”与“限放”,尽管只是一字之差,背后却潜藏着民意的激烈交锋。因此,从立法调研到完成草案,到政府通过,再到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整个过程中,北京市有关部门都组织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广泛征集民意,当“首都之窗”网站上网民的支持率达到70%时,立法者悬着的心才塌实了。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王天华认为,由动辄令行禁止的管理向与公众平等协商的共同治理转变,体现了我国政府施政理念的转变。
北京烟花爆竹“禁改限”立法之所以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正是因为它事关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明年春节实施的可能性非常大。但解禁之后的安全问题,仍然是许多市民担心的。如何既能保住传统民俗不变味,又保证将伤害减到最低,这也许是决策者以后更应该关注的。
北京烟花禁改限凸现火药味 听证险成辩论会
“禁?”还是“限?”这似乎仍然是个问题。昨天(1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烟花爆竹“禁改限”立法听证会在建国门长富宫饭店举行,就“禁改限”后关于燃放地点和燃放时间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进行了听证。16位陈述人各抒己见,最后时刻的补充发言由于说禁和挺限针对性强,差点将听证会演变成了“辩论会”。
听证会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主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同志和部分“落选”陈述人以及一些居民参加了旁听,年龄最大的旁听者年近七旬。
离退人员多主禁
拔得头筹的魏京民是“解禁”的反对者,他从燃放会产生很多不良后果、“禁改限”与北京是宜居城市的定位相违背、众多市民不支持解禁、禁放改限放缺乏可操作性等多个方面“加固”其观点。与魏京民一样倾向于反对“禁改限”的还有张海涛、离退休职工王菊、魏有仁、赵于平等,其中赵于平认为不仅不能“禁改限”,而且主张加大禁的力度。
中青年大力挺限
与大多数的离退休陈述人相比,姜疆、魏奇、谭家骥、李晓霞等年轻学生或公司职员的观点则完全相反。他们认为,在春节里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2000多年来的传统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应该得到尊重。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陈述人都支持对现有禁改限草案中关于燃放时间和燃放地点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使之既满足人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愿望,又避免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补充发言火力猛
16位陈述人中,有12人申请了2分钟的补充发言。与此前的陈述意见相比,补充发言更有“劲道”,差点演变成“辩论会”。
“有些人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传统的保持,这种说法不成立,大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不是爆竹就可以维持的!”魏京民再次抢先发言。
“燃放烟花爆竹仅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当然不会因为禁放就使传统文化大厦倾塌,但如果每一项传统文化都这样被禁锢了,大厦就有危险了。”李晓霞的补充发言直指魏京民。
在耗时约150分钟后,听证会结束。主持人应松年表示,听证陈述人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对听证事项提出了许多意见和修改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进行认真整理和研究,提出听证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时的重要参考。
■场内观点
挺限燃放习俗是贴有中国标签的文化
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李晓霞对禁改限表示赞同,因为此法规“正确处理好法和传统习俗的关系,也处理好人和人的关系。”
她表示,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文化传统的因素,主张解禁者的理由就是民俗传统。“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来表达人民喜庆的心情和吉祥的愿望,是中华民族历史的传统,如今属于中国化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李晓霞说:“在全球化的同时,我们丢掉了很多传统的东西,破坏了很多的民风民俗,而在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是贴上了中国标签的文化。”李晓霞认为,如果适当地放开,就会使延续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延续下去。
燃放时间缩短
王凤霄:限放时间改为每年除夕至初五和每年的正月十五为放爆竹的时间。理由是这样不但尽量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又适当照顾喜爱放烟花爆竹的人群,减少污染环境,使空气质量指标减少十天的污染,使噪音和扰民时间缩短。
扩大限放范围
王崇礼:本人对燃放的基本态度是尽量扩大限放的范围,缩短燃放时间,最终达到限改禁的目的。
我认为,禁放范围应从五环扩大为六环。这是因为:1.在五六环路之间有大量的社区。2.为了完成国家对首都人口的合理布局,舒缓城市中间方方面面的压力,郊区县应该更多吸引城市人到这里居住,政府的政策应该倾斜,禁改限也不例外。如果扩大到六环就可以使居住在此处的民众不至于突然受到鞭炮的惊吓,这符合和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
主禁安静生活权远远高于声响娱乐权
从事编辑职业的张海涛表示,禁改限立法要遵循最基本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就是以人为本,人权为上。“居民有要求安静、安全休息、生活的基本权利,这个权利高于居民要求声响娱乐的权利。”张海涛表示,当声响娱乐的权利侵害了安静安全休息的权利的时候,就要取消声响娱乐的权利,以保证安静安全生活的权利。
张海涛说,这个立法精神在1993年的禁放规定中已经体现了,这也符合现代管理以人为本的方向。特别是北京1000多万人口的密度,应该扩大禁放面,而不是倒退改为限放。
安全隐患太吓人
陈述人魏京民是解禁的反对者。
他认为:第一,燃放的不良后果,北京在2005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551人。2004年引起火警很多起,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的损害。第二,禁放改限放缺乏可操作性。禁放周围的地区无法确定,另外时间也无法控制,加入14时—22时的禁止禁放。禁放就是一禁了之,比如摆摊占道等等很麻烦,限放需要在何时何地燃放何种物品,这很难确定。
身心健康受影响
退休职工王菊认为应该禁放。理由是,第一,现在北京60岁的老人有188万,尤其是有一些疾病,而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对心血管病人有严重的影响。第二,对农作物的影响,垃圾都运往农村,受害的是市民,我们的污染已经很严重,不能雪上加霜。第三,从医学角度讲,对人体有危害。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加重神经衰弱的病情,尤其是儿童的脑细胞有严重的损伤,对心血管影响更大。
■旁听人说
某公司职员杜先生表示对禁改限部分赞成,“作为春节喜庆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内燃放一些鞭炮还是可以的。”但他表示,如果不控制烟花爆竹品种,越放越大,就很容易引起危险。他建议由政府组织燃放大型烟花爆竹,而市民自行燃放则控制在安全系数高的小型品种内。
■场外点评
民意在讨论中走向融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在听证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召开本次立法听证会,是本着遵循党的十六大精神,使立法工作更为民主地进行,让广大民众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中,增加法律法规的民主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市就十分具体、且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事项进行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值得赞许的。他说,这可以使人们与即将出台的新法进行充分互动,听证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民意消化和接受法律的过程。(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