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论衡• 难岁》曰:“连月为时,纪时为岁。”《说文解字》曰:“时,四时也。从日,寺声。”时从日,说明“时”是根据太阳一年的变化而形成的不同季节。据于省吾《岁、时起源初考》考证,原始人通过观察和经验的重复,借用某种自然现象的周而复始作为岁年或节候的标志。因社会生活的需要,从一岁中划分为春秋二时,再从二时划分为春秋冬夏四时。于省吾认为,“商代和西周只实行着二时制,四时制当发生于西周末叶”。
简单地说,岁时就是指一年四季。
2.民俗:民俗一词在我国先秦古籍中已经出现。如成书于公元前7世纪的《管子•正世》说:“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物、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意思是说,古代先民欲从政以治理天下者,必须首先注意了解国政、事物和民俗。这体现出当时统治者注意到民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关于民俗的含义,《说文解字》:“民,众萌也”,《尔雅• 释训》:“存存、萌萌,在也”,释“萌”为存在的意思,所以“民”是以众多的形式存在的人群。《说文》人部云:“俗,习也。”《释名• 释言语》:“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礼记•曲礼上》:“入国而问俗。”注云:“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礼记• 王制》云:“修其教,不移其俗。”孔疏:“俗谓民之风俗。”民俗即为人民大众的风俗习惯。而最早给风俗下一个完整定义的是东汉的班固,其《汉书• 地理志》:“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班固认为,因地域水土不同而形成的人的性格语气的不同谓之风,受上层统治阶级喜好的影响而形成的民众的各种好恶、习惯称之为俗。因此在远古中国,“民俗”与“风俗”意义相近,是指人民大众的生活习惯好恶趣舍,其形成与地域气候相关也与统治者的导向相关。
3.文献:据记载,在中国古籍中,“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论语·八佾》中记载孔子的话:“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汉宋学者都将“文”解释为典籍,“献”解释为贤人。这种解释在后世广为流行。最早用“文献”二字自名其著述的是宋末元初的马端临,他在其著作《文献统考·自序》中说:“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从文中可知马端临编写这部书的取材,有两个来源:一是书本的记载,二是学士名流的议论。张舜徽先生也对文献一词的概念进行溯源,他基本认同马端临关于“文献”的说法,认为不应将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迹、古物、模型、绘画包含进文献概念中,但同时也认为古代实物上载有文字的,如龟甲、金石上面的刻辞,竹简、缯帛上面的文字,属于古代书籍,是研究、整理历史文献的重要内容,必须加以重视。
由上文概念分析可知,岁时民俗文献是指记录民众在一年四季中特定节气和约定俗成的节日中的民俗生活的文字,以及学者对各种岁时民俗的研究和评议。岁时民俗文献不仅是民俗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古代民俗的依据,也是历史文献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文献学价值。早在先秦、汉代,已有多种时令文献问世,如《夏小正》《诗经·邶风·七月》《山海经·大荒经》中的有关部分,《尚书·尧典》关于四仲星的部分,《逸周书·时训解》《管子·四时》《管子·五行》《管子·幼官》《吕氏春秋·十二纪》纪首、《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四民月令》等,这类岁时书籍一般记述一年四季的物候天文的变化以及与此相关的禁忌和倡导。汉代以后,岁时民俗著作几乎在每个朝代都出现。因岁时文献的内容与节气和农事紧密相关,最初将时令之书归入子部农家类。
自隋唐开始岁时文献数量日渐增多,官修类书如《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等都专设岁时部,这标志着随着节日活动的日渐丰富,岁时民俗文献也日渐成熟,形成了独特的文体,在书志中取得独立地位。这一变化在书目中也有反映。真宗景德二年(1005)杜镐《龙图阁书目》在史传大类中专门列出岁时,北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王尧臣等修成《崇文总目》,史部专列“岁时类”,这是岁时文献在书志中取得独立地位的一个标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六云:“前史时令之书,皆入子部农家类。今案,诸书上自国家典礼,下及里闾风俗悉载之,不专农事也。故《中兴馆阁书目》别为一类,列之史部,是矣。今从之。”指明了将岁时文献列入史部的原因。
岁时民俗文献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时令类专著,据内容又可分为以四季节气事象为主或以记录节日习俗为主或两者兼而有之。如隋代杜台卿的《玉烛宝典》属于节气事象和节日习俗兼而有之、唐代韩鄂的《岁华纪丽》分春夏秋冬四大部分,记有岁时节日习俗,但以四季节气事象为主、南宋陈元靓的《岁时广记》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先记述节气事象,宜忌之事,然后按照季节顺序记述节日习俗。清代秦嘉谟的《月令粹编》主要记录节日习俗、清代徐卓的《节序日考》则是节气事象和节日习俗兼而有之。
第二类是对某一区域岁时节日活动的专项记载,大部分也是以节日时间为序。南北朝时期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记录了我国古荆楚岁时节日,及民众在节日中的风俗习惯,也是我国最早系统记述岁时习俗的专著。唐朝李绰的《秦中岁时记》数则,记有“二月二日”曲江采菜、端午扇市、除夕傩舞以及与科考有关的习俗。阙名的《辇下岁时记》主要记录了唐都城长安春节前后祀灶、照虚耗、饮宴、歌舞、观灯等的岁时习俗。宋朝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吴自牧的《梦粱录》,周密的《乾淳岁时记》记录了北宋及南宋都城汴梁和杭州的民众的节日生活,元朝费著的《岁华纪丽谱》简单描述了成都的节日生活。明朝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其中卷二“春场”所附的岁时部分详细描述了当时北京一年四季岁时节日的信仰、活动、娱乐等。清朝潘荣陛的《帝京岁时记胜》按一年十二个月的次序详细记录了清乾隆前北京岁时节日风俗,富察敦重《燕京岁时记》较为详细地记录了清末北京岁时节日,顾禄《清嘉录》、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以十二月为序,记录苏州及附近地区的节令习俗,大量引证古今地志、诗文、经史、并逐条考订,是研究明清时代苏州地方史、社会史的重要资料。